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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
来源: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    发布时间:2021-3-2 17:29:36    点击:855792次    [关闭本页]
A.备案条件
      (1)研究发展方向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在本领域具有市内先进水平或地方特色。
      (2)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3)有市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的的学术带头人不少于3人;固定研究人员应不少于10人。
      (4)备案单位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实验室的责任,能保证提供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依托单位申请备案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B.备案程序
      市科技局发布备案通知→单位申报→科技管理(主管)部门推荐→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发布同意备案文件。
C.备案材料
      填写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申请书。
      注:具体备案事项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并按照《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濮科〔2018〕41号文件执行。
D.优惠政策
      濮办〔2021〕18号文件: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补。
      承办科室: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     咨询电话:6666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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