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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1-3-2 17:48:26    点击:5238次    [关闭本页]
A.申报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1)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不低于71分。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近1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企业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3)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收入小于5,000万元)、4%(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3%(收入大于2亿元)。
B.申报程序
     省科技厅下发通知→组织申报→市科技局协调税务、财政部门初审向省厅推荐→省厅组织评审→公示→发布认定文件。
C.申报材料
     各部门审查情况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转化等认定机构要求的相关材料。
D.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按照15%的比例缴纳;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受益财政依据相关奖补政策标准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濮政办〔2018〕75号文件)。
     承办科室: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   咨询电话:66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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