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认定(备案)2023年度濮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濮阳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四个一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8〕75号)文件精神,根据《濮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濮科〔2020〕23号)、《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濮科〔2018〕41号)相关规定,经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审定、公示等环节,市科技局决定认定“濮阳市发泡聚苯乙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3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1),决定对“濮阳市妇幼保健院辅助生殖实验室”等6家市级重点实验室进行备案(名单见附件2)。
请各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加强对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重点实验室的指导、管理和服务保障。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强科研队伍和实验条件建设,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积极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基础研究,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为建设创新型濮阳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1.2023年濮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名单
2.2023年濮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名单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