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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濮阳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6-11 11:47:36    点击:465次    [关闭本页]

 

濮科〔202123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濮阳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濮阳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濮法政办〔202116)文件精神,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濮阳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1610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1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为抓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创新濮阳建设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现就做好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分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改善民生福祉等中心工作,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区域协同发展、提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传承发展黄河文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针对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健全常态化防控机制,抓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做好防控救治、信息发布等工作,持续提升依法科学防控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创造必要条件。

牵头单位:社会发展科技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我市《关于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外商投资服务监管体系和外贸企业白名单制度,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设立审批,认真执行收费基金清单制度,实现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张网全覆盖。加强政府诚信建设,落实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正负面清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贯彻实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深入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实现县域全覆盖。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与财务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重复、变相和违规审批。深化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提高全程电子化登记率,大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实现一批高频事项实体证照免提交,各级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压缩70%以上。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新一批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濮阳市科技局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着力推动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全市实施。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快数据联通归集共享、有序开放和应用,优化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豫事办-濮阳分厅“i濮阳功能,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掌上可办。深化全豫通办”“市域通办,持续推进各地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接入省统一受理平台,推动更多事项线下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制度,提升监管水平,加大失信惩处力度,以公正监管促进优胜劣汰。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与财务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五)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牵头单位:机关总支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坚持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落实好重大立法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实施“1543”立法机制,提高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审查、协调、审议全过程的规范化水平,提升市政府立法质量。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围绕推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扎实做好重点领域立法工作,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和审查,用高质量立法保障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项要求,全面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风险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程序。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加强对科技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业务培训,严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件不备、制定程序不规范、内容违法等现象,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扎实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结合国家、省和我市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对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十)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明确决策责任,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严格决策责任追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决策,以及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或者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牵头单位:牵头单位:驻科技局纪检监察组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积极发展公职律师队伍,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加强权力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关键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对土地征收、基础建设投资、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与财务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加强责任追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及有关责任人的追究力度,督促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和运行。

牵头单位:驻科技局纪检监察组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发挥综合监督作用。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围绕保障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等全市工作大局,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持续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职责。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与财务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完善办理涉及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的相关制度,并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推动网络监督的规范化、法治化。

牵头单位:机关总支、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十七)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管理,落实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管理办法、数据互联互通标准规范,推动省、市、县三级政府网站互联互通、数据融合、服务优化,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为民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八)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认真学习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和典型案例汇编,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九)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严格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切实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快推进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监督考核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应诉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对行政应诉工作及行政应诉人员的监督指导,积极推进行政应诉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案件的答辩举证和出庭应诉工作,尊重并坚决维护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效性。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十一)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法治途径优先,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保障合理合法诉求。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科学谋划科技局八五普法规划。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三)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全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班子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1期领导干部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班。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测试,改进测试方式,提高测试实效。

牵头单位:机关总支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十四)实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纳入年度考核、细化指标,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注重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法治能力考察,将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牵头单位:机关总支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十五)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全员法治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全年至少举办1全员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全体人员的法律素养。

牵头单位:机关总支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二十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要在党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根据领导干部和机构职责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牵头单位:机关总支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十七)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局党组要认真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职责,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局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办公会,专题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对时间紧迫的重要事项应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

牵头单位:机关总支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十八)持续强化“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年度考核指标、科学划分考核类别、创新改进考核方法,扎实做好2021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十九)注重法治政府建设研究宣传。围绕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相关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充分运用好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际,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取得的理论成果、亮点经验和工作成效等,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系统工程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注重发挥法治政府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充分保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

牵头单位:机关总支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本工作安排中所列的30项工作,为2021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的主要内容,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依据职责和所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做好本年度工作任务的牵头推动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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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16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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