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

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

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
来源: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    发布时间:2021-3-2 17:33:39    点击:8574次    [关闭本页]
A.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销售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3%或不少于5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校等其他机构的,近3年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产学研项目不低于4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4项。
      (2)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3)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B.申报程序
      省科技厅发布申报通知→单位申报→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科技局组织专家考察→省科技厅认定。
C.申报材料
      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
      注:具体申报事项以当年度省科技厅下发的申报通知为准。并按照《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文件执行。
D.优惠政策
      财科〔2018〕101号:对考核或评估优秀、良好的给予稳定支持;濮办〔2021〕18号文件: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
      承办科室: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     咨询电话:6666259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领导信箱 | 监督举报 | 咨询留言 | 征集调查 |
Copyright ©2001-2026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主办 濮阳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中心承办
备案编号:豫ICP备20210018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36
Tel:0393-6661626 科技局办公室电话:0393-6666200 传真:0393-6666200

本网原创内容可免费转载,转载时请注明“来源:濮阳市科学技术局”。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必须是目的合理、善意引用,
不得对本网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
本网不承担责任,并有追究转载方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