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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审查推荐
来源: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    发布时间:2021-3-2 17:36:17    点击:8144次    [关闭本页]
A.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均在河南省。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500㎡,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2)成立当年组建单位能够给予研发经费保障,以后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15%。
      (3)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
B.申报程序
      省科技厅发布通知→申请单位网上申报→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科技厅评审论证→省科技厅结果公示→省科技厅予以备案。
C.申报材料
      (1)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书
      (2)相关证明材料
D.优惠政策
      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根据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结果,择优给予经费后补助。
政策依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科〔2019〕10号)。濮办〔2021〕18号文件: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
承办科室: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  咨询电话:6666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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