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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遴选推荐
来源: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 发布时间:2021-3-2 17:37:18 点击:819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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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遴选条件
(1)已通过省科技厅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
(2)由市政府、省创新型龙头企业等发起设立,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不低于30%。
(3)至少有1名院士或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中原学者等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的领衔专家。
(4)已创办或孵化累计估值5000万元或累计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企业2家,技术合同收入到账额1000万元以上。
B.遴选程序
申报单位申请→市科技局、财政局推荐→省科技厅、财政厅评审并公示→省政府审定命名。
C.申报材料
(1)河南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
(2)相关证明及附件材料。
D.优惠政策:
(1)首次命名的,省财政按照不超过近三年当地政府投入和其他发起设立单位投入的1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命名以后年度按省财政相关规定进行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优先推荐给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及省、市各类创业投资基金给予支持。
承办科室: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 咨询电话:6666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