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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初审推荐
来源:科技人才与成果转化科 发布时间:2021-3-2 17:38:37 点击:808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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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申报条件
(1)服务收入稳定,有2年以上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及成功案例。
(2)固定营业场所面积一般不小于150平方米,有满足经营要求的办公设备和条件。
(3)有高效、专业的管理团队,管理人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70%。管理制度健全;在行业内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知名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B.申报程序
省科技厅发布通知→申报单位申请→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科技厅评审公示→省科技厅下文公布
C.申报材料
(1)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
(2)相关证明材料
D.优惠政策
省科技厅对示范机构开展的技术转移活动予以适当补助扶持。对业绩突出的示范机构择优推荐申报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政策依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的通知》(豫科[2016]155号)
承办科室:科技人才与成果转化科(区域创新科、濮阳市外国专家局) 咨询电话:6666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