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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培育
来源: 发布时间:2021-3-2 17:46:50 点击:928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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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申报条件(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豫科〔2016〕84号))
(1)企业综合实力处于全省同行业领先地位,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同行业(细分)前列,具有良好的企业创新文化。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3)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
B.申报程序
省科技厅下发通知→组织申报→市科技局初审、推荐→省科技厅组织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发布文件。
C.申报材料
(1)《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申请书》。
(2)附件材料:企业创新发展情况综述、创新成果明细表、上年度企业主营业务产品(服务)情况表、专利证书、专利申请书、《营业执照》、相关的生产批文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D.优惠政策
优先承担省创新示范重大项目;对考核优秀的,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补助额最高400万元(豫财科〔2017〕166号)。
承办科室: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 咨询电话:666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