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

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

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培育
来源:    发布时间:2021-3-2 17:46:50    点击:9287次    [关闭本页]
A.申报条件(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豫科〔2016〕84号))
     (1)企业综合实力处于全省同行业领先地位,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同行业(细分)前列,具有良好的企业创新文化。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3)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
B.申报程序
     省科技厅下发通知→组织申报→市科技局初审、推荐→省科技厅组织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发布文件。
C.申报材料
     (1)《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申请书》。
     (2)附件材料:企业创新发展情况综述、创新成果明细表、上年度企业主营业务产品(服务)情况表、专利证书、专利申请书、《营业执照》、相关的生产批文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D.优惠政策
     优先承担省创新示范重大项目;对考核优秀的,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补助额最高400万元(豫财科〔2017〕166号)。
     承办科室: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   咨询电话:666621
1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领导信箱 | 监督举报 | 咨询留言 | 征集调查 |
Copyright ©2001-2026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主办 濮阳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中心承办
备案编号:豫ICP备20210018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36
Tel:0393-6661626 科技局办公室电话:0393-6666200 传真:0393-6666200

本网原创内容可免费转载,转载时请注明“来源:濮阳市科学技术局”。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必须是目的合理、善意引用,
不得对本网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
本网不承担责任,并有追究转载方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