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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才与成果转化科(区域创新科、濮阳市外国专家局)

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推荐
来源:科技人才与成果转化科    发布时间:2021-3-11 11:17:38    点击:8036次    [关闭本页]
A.申报条件(豫科[2019]11号第十条)
1.有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与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签署有长期有效的科技合作协议,有可行的合作实施方案;
2.承担有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任务;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要求建有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
3. 有稳定的科研团队,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20人,具有副高级(含)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及以上的科研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实验室主任为依托单位正式人员或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聘任合同的工作人员;
4. 省联合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B.申报程序
省科技厅发布通知→申报→审核推荐→省厅组织答辩评审→实地考察→公示后,省厅发布同意建设文件
C.申报材料
1.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
2.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实施方案;
3.有关附件材料(主要包括合作项目立项通知书、科技合作协议、合作完成的成果、专利、论文等)。
注:具体申报事项以当年省科技厅申报通知为准。
D.优惠政策
对评估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省联合实验室,省科技厅将分级给予一定的科研(运行)经费奖补。对首次评选命名的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受益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濮政[2020]29号一(六)和五条)、濮科[2020]25号四(十二)条。
承办科室:科技人才与成果转化科(区域创新科、濮阳市外国专家局)  咨询电话:666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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