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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国际联合实验室推荐
来源:科技人才与成果转化科 发布时间:2021-3-11 11:18:44 点击:816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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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申报条件(濮科[2020]25号第七条)
依托单位应为濮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且成立或注册时间满三年,无社会信用“黑名单”记录。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研发方向符合我市经济社会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有资金来源,有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目标和可行的合作实施方案。
2、在本研究领域具有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近三年承担有市级以上科研任务;签署有长期有效的国际科技合作协议,合作方协议签署人须为合作单位正式人员。合作团队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在合作领域具有国际先进的研究成果和科研实验条件。
3、有稳定的科研团队,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10人,具有副高级(含)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及以上的科研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联合实验室主任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国际交往经验和外语水平、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须为依托单位正式人员或与依托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聘任合同的工作人员。
4、联合实验室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5、管理体系健全,有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上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B.申报程序
发布通知→申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同意备案文件
C.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2、国际联合实验室备案申请书、实施方案、长期有效的国际科技合作协议。
3、联合实验室主任聘任文件,劳动聘任合同复印件;科研团队人员名单,相关资格证书。
4、知识产权相关材料(涉及专利的出具专利登记薄副本)、科研项目立项结项证明、科技成果及转化、专有技术等相关材料。
5、提供万元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含名称、型号、原价、数量)及原值发票。
6、国际联合实验室管理和规章制度及有关资信资料。
注:具体申报事项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D.优惠政策
对首次评选命名的市国际联合实验室受益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濮政[2020]29号一(六)和五条)、濮科[2020]25号四(十二)条。
承办科室:科技人才与成果转化科(区域创新科、濮阳市外国专家局) 电话:6666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