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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7-23 09:24:24    点击:8328次    [关闭本页]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众创空间建设,完善科技孵化链条,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市科技局制定了《濮阳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二、起草过程

为推动众创空间向专业化发展,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驱动作用,2016年7月科技部制定了《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高〔2016〕231号)2017年10月,科技部火炬中心出台了《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2020年7月,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众创空间建设,省科技厅制定了《河南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豫科〔2020〕101号)。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规范我市众创空间建设、发展,参考学习了洛阳、郑州、安阳等地先进经验,征求了各县区科技部门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议,起草了《濮阳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濮科〔201788号文件同时废止。

 

三、主要内容

《濮阳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四章十七条,分别为总则、备案条件与程序、运行与管理、附则。除《备案条件与程序》一章中具体条件(数据)结合我市实际并参照其他地市经验略作调整外,其他内容基本与国家和省文件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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