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委和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在我市绿色低碳领域的支撑作用,根据河南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通知要求,市科技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开展我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一)水污染防治;(二)大气污染防治;(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四)土壤污染防治;(五)生态保护与修复;(六)环境监测监控与预警;(七)能源领域绿色低碳;(八)工业领域绿色低碳;(九)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十一)资源高效开发利用。
二、申报条件
(一)技术成果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和河南省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河南省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节能降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效果明显的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材料、产品等。
2.处于省内领先水平,知识产权清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3.已在1个及以上工程化项目上完成应用示范,尚未大范围推广,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
4.鼓励国家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申报。
5.技术成果目录采取动态调整机制。已列入目录中的技术成果需每年重新提交申报书进行再次审核,如未提交申报书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单位要求
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符合河南省产业政策、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国家和河南省资源、能源、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年内未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
三、申报要求
(一)组织填写。申报单位填写《河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
(二)审核把关。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加盖公章的推荐函(格式详见附件2)。
(三)推荐上报。隶属于市直部门(单位)的申报单位通过市科技局推荐上报;其他申报单位由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推荐至市科技局,再由市科技局统一推荐上报。在保证技术成果质量的前提下,推荐数量不限。
四、报送要求
请隶属于市直部门(单位)的申报单位于6月30日前将纸质推荐函和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其他申报单位由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后于6月30日前报送或邮寄至市科技局。申报书电子版、推荐函PDF版同时发送工作邮箱。
联系电话:0393—6666352
工作邮箱:pykj6666352@163.com
邮 编:457000
地 址:濮阳市人民路112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626室市科技局节能环保与社会事业科技科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濮 阳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濮 阳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