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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局现代农业农村科技科    发布时间:2025-5-20 10:32:29    点击:418次    [关闭本页]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引领与产业集聚水平,按照《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濮科〔201387号)的要求,规范园区科学化管理,充分发挥各地农业科技园区的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25年度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园区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为完善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园区发展符合国家、省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的相关政策。

(二)园区主体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并运行二年以上,有一定的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清晰的地理界线,科学的规划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区,明确的主导产业(产品),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三)园区有长期稳定的技术人才队伍和技术依托单位,有产学研合作活动,有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成果转化与推广体系及较强的科技开发和创新能力。

(四)园区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在研项目和示范推广转化的技术成果,在科技开发、示范推广方面有一定比例的研发投入。

(五)园区生态效益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生产环境(水、气、土壤)符合国家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废弃物(废物、废水、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土地和水资源实现永续利用与可持续发展。

(六)园区有健全的管理体系和完善的运行机制,有先进的生产技术模式、高效简捷的管理模式及稳定可靠的市场营销模式。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报“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和“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实施方案”等有关材料;

(二)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的园区项目进行筛选、初审、推荐,并出具推荐报告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申报材料

(一)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见附件1);

(二)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实施方案(见附件2);

(三)有关配套附件资料,如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明、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已获得的科技成果、专利、注册商标和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的证书复印件等。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推荐数量原则上不受限制,科技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申报,坚持申报自愿、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原则,认真筛选推荐。

2、推荐报告及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科技局现代农业农村科技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工作邮箱。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613日。

3、联系电话:6666208

人:吉晓茹

工作邮箱:pykj6666208@126.com

 

附件:1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

      2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实施方案

 

 

 202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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