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为做好2025年度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河南省《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25〕8号)文件要求,我市拟于近期开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对象
上年度取得编号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各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孵企业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程序
(1)2025年9月30日前企业注册登记及自评。注册的企业进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填报相关信息表,自评符合条件的在线提交相关资料。
(2)市、县科技部门形式审查。市、县科技部门对参评企业在3天内进行评价信息形式审查。
(3)名单公示及登记入库。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参加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作为省级孵化载体年度考核重要指标。
(2)根据省厅工作要求,省厅每15天公示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周入库目标为80家。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