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科学技术局惠企政策
1.濮阳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优惠政策
市政府给予一定额度项目资金支持。
择优推荐纳入省级创新示范专项备选库。(豫政办〔2019〕11号)
2.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优惠政策
⑴创新应用专项、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创新体系建设专项、基础前沿研究专项、科技重大专项等,根据适用文件,给予不同额度的项目资金支持。
⑵创新示范专项:重点一般为300万元左右,重大一般为600万元左右。(豫政办〔2019〕11号)
⑶创新引领专项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豫政办〔2019〕11号)
3. 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优惠政策
企业年度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下部分,补助比例为10%;500万元以上部分,补助比例为5%。对不同类型企业采用最高限额管理,最高限额不累加。(豫财科〔2017〕166号)
4.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优惠政策
濮发〔2015〕23号文件: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由受益财政奖励10万元。
5.河南省重点实验室推荐优惠政策
财科〔2018〕101号:对考核或评估优秀、良好的给予稳定支持;豫科〔2016〕164号: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实验室,在运行经费上给予连续三年的支持;濮发〔2015〕23号: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由市财政奖励20万元。
6.濮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优惠政策
濮发〔2015〕23号文件: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由受益财政奖励10万元。同时获得了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7.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荐优惠政策
财科〔2018〕101号:对考核或评估优秀、良好的给予稳定支持;濮发〔2015〕23号: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市财政奖励20万元。同时获得了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8.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推荐优惠政策
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根据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结果,择优给予经费后补助。
文件依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科〔2019〕10号)
9.河南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遴选推荐优惠政策:
(1)首次命名的,省财政按照不超过近三年当地政府投入和其他发起设立单位投入的1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命名以后年度按省财政相关规定进行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优先推荐给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及省、市各类创业投资基金给予支持。
文件依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遴选和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科〔2017〕180号)
10.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推荐优惠政策
省科技厅对示范机构开展的技术转移活动予以适当补助扶持。对业绩突出的示范机构择优推荐申报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文件依据:《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豫科〔2016〕155号)
1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优惠政策
(1)国税部门“技术转让、开发”免征增值税备案管理。
(2)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发项目的合同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豫科〔2018〕23号)。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之一。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4)申报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的条件之一,技术合同(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收入到账额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豫科〔2017〕180号)。
13.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奖励政策
(1)省政府向获奖项目单位及完成人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奖金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
(2)市政府对荣获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单位进行公开表彰,并发放奖金奖励成果完成人(比照省奖金给予等额奖励)。
14.河南省院士工作站推荐奖励政策
(1)运行满三年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可获得省经费奖励。
(2)市财政对批准建站单位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3)优先支持建站单位申请承担国家、省、市各类科技项目。
15.濮阳市创新型龙头企业培育优惠政策
⑴优先推荐省级创新龙头企业;
(2)优先申报市级重大科技专项。
16.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培育优惠政策
优先承担省创新示范重大项目;对考核优秀的,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补助额最高400万元(豫财科〔2017〕166号)。
17.濮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备案优惠政策
优先推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8.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按照15%的比例缴纳;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受益财政依据相关奖补政策标准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濮政办〔2018〕75号文件)
19.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优惠政策
研发费用按照75%在税前加计扣除。
20.濮阳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备案优惠政策
⑴可以申请“科技贷”业务。
(2)可以享受市级研发费用补贴。
21.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评价优惠政策
入库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给予专项补助支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培育期内升级为“科技小巨人”企业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奖补支持(豫科〔2017〕156号)。
22.河南省星创天地认定优惠政策
(1)对考核评价优秀的省科技厅给予表彰,优先给予政策性补助(豫科[2018]197号)。
(2)获得国家科技部备案或认定为省级星创天地的享受市奖补政策,由受益财政奖励50万元或20万元(濮发〔2015〕23号)。
23.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优惠政策
优先申报国家、省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优先安排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作为承担市级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各类科技计划的重要条件。在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信息与服务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濮科[2013]87号)。
24.濮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优惠政策
(1)优先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
(2)优先推荐申报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
政策依据:《濮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和管理办法》(濮科〔2017〕100号)
25.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优惠政策
(1)定期进行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和政策法规培训。
(2)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及政府采购中优先考虑。
(3)帮助示范企业培育引进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人才。
政策依据:《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和管理办法》(豫科〔2015〕104号)
26.濮阳市众创空间备案优惠政策
优先推荐省级众创空间备案。
27.河南省众创空间备案推荐优惠政策
(1)优先推荐国家众创空间备案。
(2)可申请加入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联盟。
(3)受益财政奖励20万元(濮发〔2015〕23号)。
28.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推荐优惠政策
(1)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增值税(财政部财税〔2018〕120号)。
(2)受益财政奖励50万元(濮发〔2015〕23号)。
承办科室:科技金融与服务业科联系电话:6666612
29.濮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优惠政策
优先推荐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30.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优惠政策
(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增值税。(财税〔2018〕120号)
(2)省级给予资金奖补的创新平台或项目,由受益财政给予等额的配套资金奖补。(濮发〔2015〕23号)
31.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优惠政策
(1)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增值税(财税〔2018〕120号)。
(2)对于国家级给予资金奖补的创新平台或项目,市财政给予等额的配套资金奖补(濮发〔2015〕23号)。
32.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推荐优惠政策
(1)对评估结果优秀的高新区,优先推荐创建国家级高新区。
(2)省级给予资金奖补的创新平台或项目,由受益财政给予等额的配套资金奖补(濮发〔2015〕23号)。
33.濮阳市国际交流合作项目评选优惠政策
申报项目经评审立项后,市级财政将给予2.5-5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濮办〔2016〕58号)
34.濮阳市一村一品引智示范基地评选优惠政策
申报项目经评审立项后,市级财政将给予1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濮办〔2016〕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