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324号提案的
答 复
刘瑞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医学科技发展的提案”收悉,您在提案中分析了我市医学科研项目立项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鼓励、提倡医学科研的具体建议。我们认为,相关建议对于促进我市医学科技发展、助推健康濮阳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2023年9月,为切实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市科技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高质量发展科创行动大调研”活动。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我市有关单位对医疗卫生类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指导性项目”)的客观现实需求,决定自2024年起重启指导性项目实施。2024年2月,为使指导性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实施、结项、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有据可依,市科技局开始着手起草《濮阳市科技计划医疗卫生指导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于3月上旬形成了初稿并提供给我市主要医疗卫生单位研究讨论。3月14日,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孟令涛带领机关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先后赴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油田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眼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安阳地区医院、濮阳医专等单位通过现场调研座谈以及书面征求的方式方法征集了这些单位对管理办法的意见建议。按征集到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市科技局根据客观工作实际扩大了指导性项目的覆盖范围,将其升级为了《濮阳市社会发展领域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于4月2日至9日完成了网上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并按照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和您的提案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于5月14日正式印发了《濮阳市社会发展领域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濮科〔2024〕18号)。该管理办法明确了指导性项目的定义和管理原则、申报与立项的基本要求和程序、规范项目的实施和验收、监督检查等内容,为进一步提高指导性项目管理效率,促进项目管理的公平、公正提供了基本遵循。
5月28日,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濮阳市社会发展领域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正式启动了我市指导性项目实施工作。截止6月30日,市科技局共受理了市人民医院、市安阳地区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濮阳油田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濮阳县妇幼保健院、濮阳医专、河南省濮阳生态监测中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中心等15家单位117项指导性项目的申报材料,其中医疗卫生领域111项、资源环境和社会事业领域各3项。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严格按照《濮阳市社会发展领域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好指导性项目的受理公示、组织评审、立项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以指导性项目的实施为牵引,积极发挥其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中的极促进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4年7月9日
(联系人:杨明明 电话:1853030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