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78号提案的
答 复
刘向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行业组织中间作用赋能政产学研创新融合的建议”提案收悉,您在提案中提出了进一步发挥中介机构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的具体举措,对于提升全市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体重要意义。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机构载体建设的具体实践
(一)突破体制机制障碍,纵深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先进技术成果落地转化和产业化,出台《濮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赋予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长期使用权,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不断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重。深入实施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出台《关于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从加快推进市科学院建设、大力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加快建设中试基地、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尽职免责机制等方面提出9项改革举措,系统推进高校、院所、企业等各方形成创新合力,整体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政策实施以来,仅市农林科学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专利)项数40项,转化合同金额达到169.4万元,成果转化率达到100%。
(二)发挥有为政府作用,打造“濮科汇”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品牌。
紧密结合企业需求,深入推进实施“濮科汇”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行动,通过常态化开展成果推介、开放合作、展示交流、项目对接等主题活动,搭建起专业化品牌化的科技成果转化交流服务平台。2月18日,市科技局印发《“濮科汇”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开放协同、运行高效、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耦合。并对打造成果供需对接活动品牌、发展壮大各类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专班等9项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上半年以来,组织相关企业先后赴洛阳国家大学科技园、盐城市科创中心、江南大学国家科技园等地,同时邀请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省科学院先进陶瓷研究所等相关院所专家来濮进行现场指导,为我市企业搭建了与相关高校院所交流对接的桥梁,更为校企进一步深入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健全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形成有机衔接新格局。
积极探索完善具有区域特色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和模式,指导经开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健全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功能,濮阳经开区入选首批“河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全省共十家)。推进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化工新材料产业分中心建设,产业分中心依托濮阳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开始筹建,2024年8月获省科技厅批准建设,是河南省“1+4+N”技术转移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为全省首批4家之一。为进一步做好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化工新材料产业分中心建设工作,市科技办印发了《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化工新材料产业分中心建设方案》,标志着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化工新材料产业分中心建设步入正轨。《建设方案》明确了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化工新材料产业分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着力促进化工新材料产业提档升级,提升区域创新和成果转化引领带动作用。
(四)完善成果转化人才体系,打造一流人才方阵。
进一步强化借脑研发、柔性引才意识,积极探索挂职兼职、候鸟援助等人才引进新模式,变“为我所有”为“为我所用”,注重依托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创新平台(基地),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助力我市企业创新发展。今年以来,全市通过科技项目合作、创新平台建设等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52人,其中博士33人,硕士5人。聚焦技术转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举办河南省科技政策宣讲暨初级技术经纪人(濮阳)培训班,邀请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专家,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等进行专题宣讲培训,全市220人注册参训,其中192人获得初级技术经纪人证书,通过率达到87.3%。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积极拓展成果转化多元路径,畅通产学研融合通道,用好“濮科汇”产学研对接品牌,发挥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化工新材料产业分中心、河南省中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濮阳分中心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的产学研对接活动,变自由松散“小船出海”为建制化“舰队出击”,让更多科研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同时加快“中原英才”等拔尖人才培养,实施“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建立人才培养与科研项目紧密结合的机制,对于成果突出的科技创新人才,进行跟踪关注。并充分发挥科研平台在高层次人才引进、青年人才培养中的“筑巢引凤”作用,加大高端紧缺人才和实用领军人才引进力度,为濮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2025年6月24日
(联系人:温兴轩 联系电话:18790998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