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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学习宣传民法总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6-11 10:53:42    点击:270次    [关闭本页]

濮科〔201740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加强学习宣传民法总则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民法总则学习宣传的通知》(濮司文[2017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习宣传民法总则工作,经领导研究决定,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把学习宣传摆上重要位置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民法总则活动常抓不懈,今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民法总则,学好、用好这部法律,用民法精神引导科技创新和科技生活,维护切身利益,推进公民权利保障的法制化。

二、加强宣传,增强民法总则宣传效果

市科技局要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法治宣传氛围,促进开展依法行政。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服务中心要根据需要,把知识产权保护和《民法总则》宣传结合起来,和科技进社区、进乡村宣传活动结合起来,今年至少开展2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市计算机开发中心要利用科技网站开展网络宣传活动;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市化工所、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要发挥优势,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效果。

三、加强领导,确保民法总则宣传深入开展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把学习宣传民法总则作为推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和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创新宣传形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01769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76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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