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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濮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7-25 11:16:43    点击:325次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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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科201764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做好濮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濮政办201753号),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对我局和辖属单位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为进一步做好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清理工作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清理范围

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范围是2017630日之前市科技局和属单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所有规范性文件。

积极做好清理工作

(一)自查自报阶段(7月25日-28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坚持濮政办201753号文件规定的五项清理原则,及时进行全面清理,明确提出继续有效、予以修改或者废止的具体意见和理由,填写《濮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与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分别单独填表)(见附件),由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于728日报政策法规科(6666209@163.com)纸质一份和电子版。

(二)汇总网上征求意见阶段(7月31日-8月2日)

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自查自报的《濮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汇总后,在濮阳科技之窗网站(www.pykj.gov.cn)公示征求意见,监督电话:6666209

(三)及时报送(8月3日-8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濮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报市政府法制办。

附件:1.濮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2.濮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拟保留)

     3.濮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拟修改)

     4.濮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拟废止)

     5.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2017725

附件1

濮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发〔201740号)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86等文件中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内在统一、协调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为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供法制保障。

二、清理范围

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范围是2017630之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发布的现行有效的所有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原则   

()主要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和我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特别是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项目的应当予以废止或修改。

()不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应当予以废止或者修改。

()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以及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应当宣布失效。

()部分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和我省地方性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予以修改。

()清理工作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存在其他问题的应当一并予以处理。

清理工作的组织    

市政府本级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实施,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清理小组,集中开展清理工作;市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由各部门同期自行组织进行;部门联合制定的和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后,报市政府法制办汇总,统一公布。

五、清理工作步骤

清理工作从2017715日开始至20171010日结束。具体分为个阶段:

)清理审查阶段(715日至810日)。各单位对本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提出继续有效、予以修改或者废止的具体意见和理由并填写《濮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与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分别单独填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810日前送政府法制办,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pyzcfgk@163.com

)审查汇总阶段(811日至920日)。政府法制办对各单位报送的清理意见进行审查汇总提出继续有效、予以修改或者废止的意见。

(三)审议公布阶段(921日至1010日)。政府法制办负责将濮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清理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列为单位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专门力量,加强经费保障,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

(二)强化监督检查。清理工作开展期间,市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清理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对清理工作开展不力、有错不纠、敷衍塞责、统计数据混乱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各级政府要及时公布清理工作监督电话,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完善长效机制。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长效监督机制。在今后工作中,要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或专项清理工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各县政府、区管委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清理。

附件2

濮阳市人民政府

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拟保留)

清理责任单位(加盖公章):     清理时间: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年月日)

简要说明(拟保留的理由、依据等)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注:文件按发文字号顺序排列。

附件3

濮阳市人民政府

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拟修改)

清理责任单位(加盖公章):     清理时间:        

序号

规范性文件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年月日)

简要说明(拟修改的理由、依据等)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注:文件按发文字号顺序排列。

附件4

濮阳市人民政府

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拟废止)

清理责任单位(加盖公章):     清理时间:        

序号

规范性文件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年月日)

简要说明(拟废止的理由、依据等)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注:文件按发文字号顺序排列。

附件5

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表日期:        

处理结果

类别

数量

已废止的

规范性文件

市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

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

  

已修改的

规范性文件

市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

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

  

拟废止的

规范性文件

市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

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

  

拟修改的

规范性文件

市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

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7725日印发   

主办: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濮阳市京开大道    电话:0393-4416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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