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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科技局 2018年以来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等工作的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1-6-16 10:11:00    点击:392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科技局

2018年以来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等工作的自查报告

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2018年以来,市科技局严格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方面做到严格审慎、程序规范。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共制定各类行政文件206份,其中濮科字175份、濮科函31份。2018年制定濮科字84份,其中规范性文件1份;2019年制定濮科字文件75份,其中规范性文件1份;止2020年4月底,制定濮科字文件16份。

一、起草制定情况

市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原因有两种,一是落实国家战略、路线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一是根据濮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符合我市科技发展实际,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文件;或者修订正在执行但个别条款等与发展现状不相适应的政策文件。

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签发过程:

(一)就将要起草(或修订)的文件进行调研,深入县(区)、企业开展调研工作,厘清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存在问题等。

(二)经办科室具体负责在起草(修订)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进行评估论证,起草《起草说明》和文件初稿后,一并征求各科室意见;初稿在汇总各科室意见后重新反馈到各科室再次征求意见,经科室长、主管局长审阅后,再次反馈到经办科室;经办科室在此基础上整理形成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经局班子、科室长座谈修改后,在市科技局政务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阶层意见和建议,同时,书面征求市直有关单位、企业、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征求意见稿,同时征求报送局政策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核。

(四)征求意见稿在采取吸收各单位的意见、建议后,形成文件签发稿,经局领导办公会议讨论、审批后,签发。

(五)文件印发后在市科技局政务网站及时公开,并下发到发送单位。

二、备案清理工作

(一)备案工作。文件印发后,市科技局及时登录“濮阳市规范性文件备案系统”进行电子备案。按照要求,将文件原文、起草说明、征求意见表等转化为电子文档格式进行电子备案。

(二)清理工作。市科技局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同时积极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清理的工作。

 

2020年5月19日

主办: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濮阳市京开大道    电话:0393-4416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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