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科〔2018〕34号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2018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学习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濮阳市委宣传部、濮阳市司法局、濮阳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濮治市办〔2018〕2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濮阳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方案》,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濮阳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方案
2018年5月22日
附 件: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方案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1日通过并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做好新修正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不断增强我局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干部群众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着、坚决捍卫者,决定在局系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在局系统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宪法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培养法治意识,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为建设法治濮阳作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三、活动时间
从5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
四、工作安排
(一)举办一次党组中心组通读学习宪法活动
内容:通读学习宪法。
参加对象:局党组、班子全体人员。
责任科室:机关总支 责任领导:佀庆宇
(二)举办一次宪法知识讲座。
内容:邀请濮阳市委党校教授举办一次宪法知识讲座。
参加对象:局系统全体人员。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责任领导:刘永明
(三)组织一次宪法知识考试。
内容:和宪法知识讲座一同进行,考试内容宪法知识。
参加对象:局系统全体人员。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责任领导:刘永明
(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进社区活动2次。
内容:印发宪法知识宣传单,开展进社区活动2次。
参加对象:社区居民。
责任单位:市科技服务中心 责任领导:裴建红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宪法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雷灯照任组长,副调研员刘永明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长、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政策法规科搞好服务工作。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当前最突出的政治任务,作为推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组织开展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二)落实责任,抓好落实。把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列入年度目标考核,按计划抓好落实,确保效果。
(三)做好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广泛凝聚正能量,开展正面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