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濮阳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濮依法行政领办〔2016〕17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自查。经查,一年来,我单位管理规范,依法办事,认真实行党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没有发生违法现象。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积极贯彻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科技局积极贯彻市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目录的通知(濮政〔2015〕78号),履行职能,积极搞好公共服务,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权力依法设定、依法履行,做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市科技局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依法全面梳理,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清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经编办审核批准,我局权责清单33项。按照权力与责任清单规范高效运行,严格按照流程稳步推进。
(二)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
2012年,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濮政〔2012〕88号)文件,市科技局保留2项行政审批项目,分别是科技类民办非企业机构审批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2014年,《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合并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濮政〔2014〕41号),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调整为行政服务项目。2015年1月,《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具有审批性质管理事项的决定》(濮政〔2015〕3号),市科技局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核》予以取消。截至目前,市科技局没有行政审批事项。
二、严格加强制度建设
市科技局坚持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依靠制度约束人,形成了人人遵守制度,规范做事,严于律已的好局面。
我局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十分重视,凡拟出台文件都严格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濮政〔2013〕41号)审查把关。对符合备案要求的意见、通知、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执行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五个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审查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向市法制办电子报备案,同时在濮阳科技之窗网站上公布。2016年备案1份规范性文件。没有发现规范性文件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现象。
三、坚持重大行政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集中学习并严格执行濮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濮政〔2010〕52号),全面理解重大行政决策的内涵,严格依照法定职权作出涉及科技领域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2016年没发生重大行政决策。在日常科技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规范管理。如以召开全体会议、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形式,研究机关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安排、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科技进步奖评审等活动,促进了机关活动和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如科技局为规范和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严格按照《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濮科〔2014〕103号)的规定,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在项目筛选、立项、经费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科技成果严格执行《濮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市长令〔2005〕年第4号)规定,2016年评出获奖项目40项,由市政府下发颁奖决定。在参评项目推荐、形式审查、受理公示、评委会组成、评价指标、评审标准、专家评审、拟授奖项目公示、报市政府批准等主要环节,从严把关,确保评审程序和结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严格履行市委市政府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没发生任何责任追究事件。实施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四、服务型行政执法成效明显
(一)明确试点,积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活动
制定了市科技局2016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方案,成立了以雷灯照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长、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导小组,负责本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推进工作,常抓不懈,持续推进,督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局监察室配合。每季度督促检查1次,审查案卷是否规范、执法程序是否合理,督促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将市知识产权局作为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帮扶,促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出经验、出成效。如8月31日,分管领导到知识产权局督导检查服务型执法及案卷情况。开展知识产权各类培训18场,培训人数1860人,组织773人参加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训。
(二)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制定了《濮阳市科学技术局推行行政指导实施方案》(濮科〔2014〕72号),指导知识产权局制定了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在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及时向法制办报送了推行行政指导案卷。在日常科技管理中,指导服务对象认真规范提交科技计划项目、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材料,按程序申报。
(三)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专利纠纷调解案件
知识产权局重视专利侵权纠纷工作,文明执法,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和专利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积极开展专利执法活动。2016年共调解专利纠纷案件4起。
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机关首长负责制。
(一)积极部署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亲自安排部署,抓好贯彻落实。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及学习、培训、宣传工作方案,认真执行《河南省科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内部制约制度、《河南省专利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和内部制约制度,领导带头带领政策法规科长参加市组织的法制培训,利用政治学习等形式,每周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1次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全体人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学习了《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以会带训;科技服务中心每周1次开展科技法律进社区活动,宣传科技法律知识,全年下乡13次,进社区13次,发放法律小册子19000份,明白纸35000份。
(二)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规范文明执法
我局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在知识产权局。根据法制办要求,认真梳理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权责明确。按计划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综合法律培训,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权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执法依据正确。执法案卷规范,2016年共办理专利行政执法案件217起。没发现有执法责任追究现象。
六、行政权力监督有力
市科技局高度重视行政权力监督,成立了审计监督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行政监察监督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在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与评审中,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公示,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形成了规范履职的好局面。一是严格机关财务管理,制定了《濮阳市科技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和出差管理,对报销手续进行严格管理,科学安排各项支出。二是充分发挥财务监督小组监督作用,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实行民主监督,对单位所有资金开支的合理性和有关票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大额支出经党组集体研究。三是公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接受干部职工、社会的监督。开通了濮阳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热线电话12330。
七、积极推行政务公开
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组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布了政务意见箱和政务公开专用电话。
(一)重大、重点项目信息、三公经费和办事服务事项等重点领域信息在科技之窗网站公开。
(二)部门信息依申请公开
成立了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分工明确。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一名同志和网站负责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了《濮阳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濮阳市科技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等7项配套制度,编制了《濮阳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点通过3种渠道信息公开,分别是政务门户网站“濮阳科技之窗”进行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在机关办公场所设置电子屏、公开栏,公开领导信息、单位职能、组织机构、办事指南等信息;《濮阳日报》“科技之光”专版、濮阳广播电台“科技之声”栏目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政府要求,常年主动公开部门信息,其中政府信息机构职能类19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11条,规划计划类24条,其他31条。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
(三)加强政府部门网站建设
濮阳科技之窗网站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在发布信息、办事服务及与公众互动交流方面提供了技术保证。2016年濮阳科技之窗网站共上传科技局政务信息、本地科技动态、国内科技动态等各类科技信息2470条,《濮阳科技简报》84期。充分发挥网站在线服务功能,为市科技活动周、全市科技工作会议等活动进行了网上报道。建立了《濮阳科技之窗网站内容保障制度》、《濮阳科技之窗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濮阳科技之窗值班读网制度》等7项制度。
八、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措施得力
严格执行《濮阳市科技局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濮科〔2014〕36号)及《濮阳市科学技术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濮科〔2014〕37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实行规范管理。如《濮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濮科〔2014〕68号)第22条明文规定,相关责任主体在信用调查和确认阶段对其信用记录具有申辩权,对已确认的信用记录内容有异议的,可根据有关规定按相关程序进行申诉。2016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
九、推进依法行政能力与机制健全
(一)建立了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机制
实行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机制,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定了2016年市科技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及学法用法实施方案,按照计划稳步推进,取得较好效果。2016年召开2次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制定依法行政工作措施,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规范从政、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了科技局施政形象。举办了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宣传活动,督促产权局将执法维权工作常态化、服务化,提高执法维权能力与水平,得到社会肯定与好评。
(二)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办公会议学习相结合,每季度至少1次,先后学习了《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濮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办法》(濮政〔2013〕41号)、《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文明礼仪》等法规政策,做到以学促用,以用验学,机关领导干部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局领导重视法制机构建设,给知识产权局配备了执法装备,逐步适应肩负的工作任务。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根据学习、工作动态,编发依法行政工作信息,宣传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编报信息362条。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在省级以上网站、媒体发表信息46条。
综上所述,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落实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意见,边学边干,积极整改,力求稳步推进依法治市基本方略,形成了文明执法、服务至上的好局面。为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规范高效运转,提供了支撑。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