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7年,我局认真落实《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大力抓好专利行政执法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全年共办理专利行政执法案件290起,其中调处专利纠纷136起,查处假冒专利154起,开展展会执法和维权援助3次,作出专利侵权咨询意见28份,锻炼了队伍,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认识到位,强化保障
我局始终把专利行政执法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作为保护创新的起点和立局之本,放在全局的中心位置来抓,进行重点部署、重点督查。年初,印发了《2017年濮阳市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年执法维权工作进行全面具体地安排部署。通过市委编办设置了法律事务科,加挂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牌子,调整人员两名,并利用市政府公益岗招聘一名具有司法资格的大学毕业生充实到此科室;将有限的工作经费向执法维权工作倾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经费,确保执法和维权工作的需要。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维权能力
目前,我局共有正式编制人员9人,除一名工勤人员外,8名干部全部取得了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其中有5名同志取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行政执法证。我们大力发展县(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全市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达到42人。在建立健全专利行政执法队伍的基础上,组织参加和举办专利行政执法实务培训班,尤其是通过在办案实践中加强指导和锻炼,队伍的整体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三、坚持依法行政,敢于大胆探索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开展执法和维权工作,坚持亮证执法,查处假冒专利不少于2人,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组成3人合议组。严格落实《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试行)》有关规定,强化了执法管理,提高了执法办案质量。二是探索市县执法合作机制。在查处假冒专利中,将案情调查工作安排给县(区),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中,将被请求人所在地县(区)执法人员纳入到合议组,这样既弥补了本局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又锻炼了基层执法队伍;同时在全市8个产业集聚区建立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三是积极开展展会执法维权。按照《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试行)》指引,进驻有关展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接受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咨询,以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名义提供咨询意见,与展会举办方共同调解有关纠纷。积极探索电商领域专利保护工作,开展电商领域查处假冒专利案件专项行动,查处电商领域假冒专利案件8起,调处电商领域专利纠纷案件111起。
四、加强执法管理,提高办案质量
按照《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印发了《濮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的通知》,强化了执法管理,提高了执法办案质量。11月29日,聘请省、市有关知识产权专家和法律专家,召开了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议会,对今年以来形成的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评议。本次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议采取分组分类评查的方法,专家们分为两个小组,按照《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案卷评查标准,分别对查处类和调处类两类案卷,从实体内容、执法程序、文书规范、案卷装订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阅和评查,并提出如下评查意见:濮阳市专利行政执法案卷材料齐全完整,办案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正确,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及专利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总体质量较高,但也存在卷宗目录与卷宗材料次序不一致、案件主办人制度落实不好、责令当事人改正的措施不具体等问题,需在下一步的执法办案过程中加以改正。
五、强化团结协作,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一是强化上下沟通协调。坚决执行上级的部署和安排,具体指导好县(区)的专利保护和维权援助工作,保证专利保护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实处。二是强化与本市相关部门的协作。参加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及时公布有关执法信息;参与了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与市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共同建立了“两法”衔接机制;积极参加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等;完善了保护知识产权律师服务团,组建了保护知识产权专利专家库。三是加强与友邻地区的协作。加入了晋冀鲁豫四省十一市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参加了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区域知识产权维权联盟。特别是参加晋冀鲁豫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区810打击假冒专利专项行动,出动专利行政执法人员30余次、车辆3台次,查处假冒专利案件60起。
六、2018年工作思路
1.加大专利执法办案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重点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及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快审快结,增量提质。深入开展“雷霆”行动,加强与电子商务平台的协作,加大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力度,净化电商交易环境。
2.努力做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完善设施,提高服务能力。拓宽形式,丰富内容,开展“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加大专利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力度,受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和投诉,为当事人及时提供维权援助服务。开展展会专利保护、维权援助及法制宣传活动,保护权利人展会期间合法权益。
3.提高区域专利保护协作能力。加强与周边市的交流与协作,做好案件管辖移交工作;积极参与晋冀鲁豫专利执法区域协作和苏鲁豫皖知识产权维权联盟有关活动。加强与市有关部门协作,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和律师服务团作用,重大案件听取专家咨询意见。
4.抓好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市信用办等部门的要求,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完善信用记录,及时向濮阳信用网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传有关知识产权信用信息。
濮阳市科技局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