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科〔2020〕28号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落实《濮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冲刺方案》工作台账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落实《濮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冲刺方案》工作台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台帐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附件:濮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冲刺方案
2020年6月24日
落实《濮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冲刺方案》工作台账
序号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 | 进展情况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备注 |
1 | 完善政府立法程序 | 10.31 | 政法科 | 艾延坤 | ||
2 | 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 | 10.31 | 政法科 | 艾延坤 | ||
3 |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 10.31 | 政法科 | 艾延坤 | ||
4 |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 10.31 | 办公室 | 王群才 | ||
5 | 加强合法性审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 10.31 | 政法科 | 艾延坤 | ||
6 |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决策失误责任追究 | 10.31 | 办公室、机关总支 | 王群才 | ||
7 |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 | 10.31 | 政法科 | 艾延坤 |
落实《濮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冲刺方案》工作台账
序号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 | 进展情况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备注 |
8 | 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 | 10.31 | 办公室、机关总支 | 王群才 马红霞 | ||
9 | 提高政务公开能力。 | 10.31 | 办公室 | 王群才 | ||
10 | 扩大政务公开参与。 | 10.31 | 办公室、发财科 | 王群才 李世想 | ||
11 |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 10.31 | 政法科 | 艾延坤 | ||
12 | 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 10.31 | 政法科 | 艾延坤 | ||
13 | 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 10.31 | 机关总支 | 马红霞 | ||
14 | 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 | 10.31 | 机关总支、政法科 | 马红霞 艾延坤 | ||
15 |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机制。 | 10.31 | 办公室、机关总支 | 王群才 马红霞 |
落实《濮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冲刺方案》工作台账
序号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 | 进展情况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备注 |
16 | 加强宣传引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研究宣传机制。 | 10.31 | 办公室 | 王群才 | ||
17 |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 10.31 | 办公室、机关总支 | 王群才 马红霞 |
说明:1.各责任单位每月30日前填报进展情况。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666209@163.com。
2.主要任务所包含具体内容请参照附件《濮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冲刺方案》所对应的“任务要求”。
3.各局属单位要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冲刺方案》要求,制定落实台帐,每月30前填报进展情况。
附 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冲刺方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全面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加快补齐工作短板,强化工作弱项,确保如期实现我市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特制定本冲刺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总遵循,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把我市基本建成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服务型行政执法整体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顺畅高效的法治政府。
三、工作任务
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梳理盘点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2019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确定的工作任务,形成以下25项法治政府建设冲刺工作任务。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任务要求:1.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执法力量。2.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3.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在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商务等重点领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推行综合执法。4.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做好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领域的综合执法改革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
任务要求:1.健全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协调配合机制。2.完善行政强制执行相关制度,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三)完善宏观调控,全面深化价格改革。
任务要求:1.健全政府定价制度,持续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实行政府定价项目目录管理。2.加快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四)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任务要求:1.完善常态化市场监管机制,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五)加强市场监管,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任务要求:1.优化外资结构,拓宽引资渠道,推动投资便利化,全面推进外商投资管理向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转变。2.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外商投资环境,进一步加强外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六)完善政府立法程序。
任务要求:1.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增强政府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2.落实规章立项、立法起草、立法征求意见、立法审查、立法后评估等五项制度。3.加强政府立法机构和政府立法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七)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
任务要求:1.建立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起草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制度,建立完善政府立法征求意见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2.除依法需保密的除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3.加强与社会公众沟通,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4.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八)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任务要求:1.认真贯彻《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程序。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2.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3.按照《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及时向上级规范报备相关文件。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九)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任务要求:1.全市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2.全市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十)加强合法性审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任务要求:1.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2.持续推行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需要可以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4.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十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决策失误责任追究。
任务要求:1.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2.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决策,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或者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十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任务要求:1.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对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全面梳理、调整,重新制定、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依法确认并公告本级行政执法主体。2.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完成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强化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重点规范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水利、消防救援等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每半年对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水利、黄河河务等重点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抽查。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
任务要求:1.强化教育培训。依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平台,每年组织一次全体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颁布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2.强化日常考核。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与行政执法证件审验挂钩,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3.健全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委组织部、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十四)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
任务要求:1.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市县政府对其所属部门的监督,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2.加强对关键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对土地征收、基础建设投资、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委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十五)提高政务公开能力。
任务要求:1.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年度培训科目,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2.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十六)扩大政务公开参与。
任务要求:1. 加强政策解读,建立政策解读专家评论员队伍。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2.加快推进政府数据开放,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3.搭建政民互动平台,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十七)健全行政裁决制度。
任务要求:1.依法开展行政裁决工作。2.向社会公开行政裁决的法律依据、受理范围、受理机构、流程、时限和救济途径。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十八)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任务要求:1.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完善制度机制,严格办案程序。2.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3.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持续提升案件审理质量。4.充分利用调解手段,注重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将相关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5.加强培训指导,持续提升行政复议队伍整体素质。6.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十九)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任务要求:1.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制度,通报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剖析典型案件,分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合理化建议,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2.由市司法局牵头,拟定出台《濮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目标;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各级行政机关的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要达到100 %,其他案件可由各级行政机关副职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出庭应诉。3.认真落实我市《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把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列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庭审旁听活动,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落细。4.加强行政机关法治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降低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二十)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任务要求: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方面。相同条件下,干部使用、职级晋升向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倾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二十一)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
任务要求:1.实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查、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将考查和测试的结果作为任职和晋升的重要参考。2.利用公务员网络培训平台,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知识网上测试。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二十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机制。
任务要求:1.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2.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市、县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各部门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部门办公会,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随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二十三)加强理论研究,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研究宣传机制。
任务要求:1.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依法行政理论的实践研究。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前瞻性研究和对策性研究,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二十四)加强宣传引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研究宣传机制。
任务要求:1.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形式,打通报、刊、台、网、端等平台,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工作成效、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2.精心制作和评选法治政府建设公益宣传片,在车站、城区主干道、文化广场和主要商业街区等重点区域滚屏播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二十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任务要求:1.各级党委政府要注重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培养高素质法制工作队伍,提供所需必要保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基础保障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5日—6月15日)。6月上旬 ,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冲刺方案》,制定全市工作台账,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适时组织召开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冲刺阶段工作任务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推进落实阶段(6月15日—10月31日)。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围绕《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对已经完成的76项工作指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对新发现的短板弱项逐项梳理汇总,做到查漏补缺。要认真对照《濮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冲刺方案》,尽快建立部门工作台账,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9月底,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制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督导组,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冲刺方案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察,确保各项任务有实质性进展成果。10月31日,法治政府建设冲刺方案明确的全部任务要基本完成。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11月30日前,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总结评估,向市政府撰写冲刺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工作报告,提请市政府专题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针对普遍存在共性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查找制度机制和执行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整体部署的战略要求、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加强政府建设的客观要求。要聚焦新要求、领会新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准确把握新时期全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全力做好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攻坚时期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制度完善,落实监管责任,带头做好表率。要紧盯目标抓落实,对照要求补短板,对标任务严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督察,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同时强化督察结果运用,切实发挥督察评价“指挥棒”作用,全力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确保我市如期完成2020年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的既定目标。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