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2016年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的情况说明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备案制度,规定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程序,并落实了责任人。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交由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建立了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