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濮阳市科技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在省科技厅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中共濮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濮治市办〔2019〕8号)等文件精神,印发了《濮阳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濮科〔2019〕50号),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局的法治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科技局积极贯彻市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目录的通知》(濮政〔2015〕78号)精神,履行职能,积极搞好公共服务,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权力依法设定、依法履行,做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市科技局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依法全面梳理,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清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2019年8月份,通过对全局权力事项进行规范梳理,向市委编办上报了《濮阳市科学技术局权力事项目录》《市直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意见表》。11月份,根据《关于开展市直各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的通知》(濮编办〔2019〕78号)精神,向市委编办确认了机构改革后市科技局的行政职权。市科技局按照权力与责任清单规范高效运行,严格按照流程稳步推进。2019年11月,中共濮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中共濮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濮阳市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目录的通知》(濮编〔2019〕101号)濮阳市科技局共有权责清单23项。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2012年,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濮政〔2012〕88号)文件,市科技局保留2项行政审批项目,分别是科技类民办非企业机构审批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2014年,《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合并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濮政〔2014〕41号),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调整为行政服务项目。2015年1月,《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具有审批性质管理事项的决定》(濮政〔2015〕3号),市科技局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核》予以取消。截至目前,市科技局没有行政审批事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市科技局坚持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依靠制度约束人,形成了人人遵守制度,规范做事,严于律已的好局面。
二是我局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十分重视,凡拟出台文件都严格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濮政〔2013〕41号)审查把关。对符合备案要求的意见、通知、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执行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审查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在发文5日内向市法制办电子报备案,同时在濮阳科技之窗网站上公布。2019年,备案规范性文件1份。对《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濮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濮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实行)>的通知》(濮科〔2019〕65号)进行了备案管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集中学习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濮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濮政〔2010〕52号),全面理解重大行政决策的内涵,严格依照法定职权作出涉及科技领域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坚持按照法定程序,对重大科技专项确定、市级研发平台认定、国家级孵化器推荐等事项依法决策。为突出公正和公平,2019年重大项目评审全部邀请外地专家进行,是一次尝试和创新。在日常科技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规范管理。如以召开全体会议、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形式,研究机关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安排、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科技进步奖评审等活动,促进了机关活动和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如市科技局为规范和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严格按照《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濮科〔2014〕103号)的规定,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在项目筛选、立项、经费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7〕55号)要求,停止了濮阳市科技进步奖的评审。2019年在清理规范性文件时,建议废除了《濮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市长令〔2005〕年第4号)。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采取普遍培训和具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科技政策进企业活动,推行行政指导,让企业了解、用好科技政策,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双提升”培训活动,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升级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企业创新方法培训活动,提高企业的创新思维能力。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优惠政策培训,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政策培训,使企业全面了解、掌握、享受国家、省、市各级科技优惠政策。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30余期,培训企业200余家,培训技术骨干1600余人。将市知识产权局作为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帮扶,促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出经验、出成效。
2019年知识产权局划归市场监督管理局后,市科技局不再有行政执法职能。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维权能力。如,市知识产权局共有正式编制人员9人,除一名工勤人员外,8名干部全部取得了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其中有5名同志取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行政执法证。大力加强县(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目前,全市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达到42人。在建立健全专利行政执法队伍的基础上,组织参加和举办专利行政执法实务培训班,尤其是通过在办案实践中加强指导和锻炼,队伍的整体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2019年知识产权局划归市场监督管理局后,市科技局不再有行政执法职能。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市科技局高度重视行政权力监督,成立了审计监督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行政监察监督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在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与评审中,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公示,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形成了规范履职的好局面。
一是严格机关财务管理,制定了《濮阳市科技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和出差管理,对报销手续进行严格管理,科学安排各项支出。
二是充分发挥财务监督小组监督作用,及时调整财务监督小组,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实行民主监督,对单位所有资金开支的合理性和有关票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大额支出经党组集体研究。持续推进“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工作机制,特别是今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后,局党组更是迅速专题传达学习条例内容,认真贯彻有关规定,坚持应有局党组集体研究的事项一律安排上会讨论,民主决策。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审查机制,结合科室轮岗情况,及时调整印发了《中共濮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调整财务监督小组的通知》(濮科发〔2019〕16号),切实加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做好财务及重大支出事项监督工作。
三是公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接受干部职工、社会的监督。
四是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服务局党组切实加强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日常监督和制约,特别是对关键岗位、关键部门,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为抓手,发挥主体责任谈话机制作用,定期由局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分别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专题谈话提醒,加强对各项工作流程的控制,防止权力滥用,杜绝违纪问题发生。
五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回复人大及政协相关提议提案,直接面对社会大众及服务对象,回应有关问题及咨询,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共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6件,分别是:关于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与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建议;关于加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的建议;关于选派科技人员到民营企业的议案;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打造发展新引擎;关于重点扶植濮阳市原创科技项目的提案;关于加大生物基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
六是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加大对重点领域审计力度,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2019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委托上海闻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2016-2017年度省级科技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我市7个项目被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其中5个项目接受了现场检查,并顺利通过考核评价组的检查。根据全省科技统计会议要求,完成了对我市7家市属国有独立科研机构、1家县属国有独立科研机构及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调查任务。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一是加快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会同各相关业务科室梳理了市科技局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办理项31项,完善了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和结果样本等一系列事项要素,配置了事项审批流程,并进一步缩减承诺时间、事项材料和办事环节。认领了“互联网+监管”事项管理系统目录清单并录入检查实施清单,创新监管方式,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提升政府管理数字化水平。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组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布了政务意见箱和政务公开专用电话。重大、重点项目信息、三公经费和办事服务事项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发文公布并在科技之窗网站公开。根据党政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责调整等情况,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方案”有机衔接,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整理印发了濮阳市科技局业务明白卡,共8大类35项,规范了申报条件、申报流程、材料要求及优惠政策等,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按照时间节点认领了“互联网+监管”事项管理系统目录清单并录入检查实施清单,创新监管方式,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提升政府管理数字化水平。完善报送了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基本信息,推进其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成立了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分工明确。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一名同志和网站负责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了《濮阳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濮阳市科技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等7项配套制度,编制了《濮阳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点通过3种渠道信息公开,分别是政务门户网站“濮阳科技之窗”进行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在机关办公场所设置电子屏、公开栏,公开领导信息、单位职能、组织机构、办事指南等信息;《濮阳日报》“科技之光”专版、濮阳广播电台“科技之声”栏目公开政府信息。在“阳光热线”节目现场解答了“四个一批”建设、科技项目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农业科技管理、节能减排示范企业认定、研发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内容;事前征求服务对象需求意向,开展征集企业技术和人才需求活动。
四是强化部门网站服务职能,着力做好网站发布信息、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工作。充分发挥我局门户网站“濮阳科技之窗”功能作用,及时全面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2019年,共上传各类通知公告、科技新闻、政策法规、国内科技动态等各类科技信息3980条,访问量达38多万次,提供网上在线咨询服务数近900人次。建设了濮阳信息港,搭建科技资源创新服务共享平台和濮阳科技数字图书馆。2019年,完成动态资讯、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科技博览、科技推广等信息数据搜集、加工、存储和上传应用17000多条次,实现网络共享服务10.6万人次;濮阳科技数字图书馆新增万方数据、维普数据和知网数据等科技文献资源8T、70多万篇,应用服务3.3万人次、浏览下载32.2万页。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务信息,提高了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科技局十分重视行政复议工作,落实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濮阳市科技局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濮科〔2014〕36号)及《濮阳市科学技术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濮科〔2014〕37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管理。如《濮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濮科〔2014〕68号)第22条明文规定,相关责任主体在信用调查和确认阶段对其信用记录具有申辩权,对已确认的信用记录内容有异议的,可根据有关规定按相关程序申诉。2019年,科技局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
九、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第一,制定了《学法用法实施方案》、《2018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方案》,《濮阳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普法教育方案》(濮科〔2019〕25号),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宪法》学习等宣传活动。第二,每周五组织开展局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制定学习计划,特别是将法制培训纳入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组织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局属单位负责人定期开展法制培训,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点测试,组织集体观看著名专家学者法律知识讲座视频,局机关新进2名同志参加公务员出任培训,通过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切实加强市科技局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第三,雷灯照书记先后给局全体干部上了以“增强核心意识 贯彻‘两个维护’”为主题的法治党课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努力做好科技创新工作”、“浅谈理论学习的三种境界”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课。第四,积极开展科技、法律进社区活动,2019年共进行科技、法律进社区、科技服务下乡服务12次。如2019年元月26日在科技新村、2月22日在范县濮城镇、8月21日在运输小区、9月16日在莲花苑小区、10月31日在南海社区、11月29日在兴隆小区的举办科技法律进社区活动,发放《宪法基本知识》、《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基本知识》等各种法律明白纸10000余份,科学技术小册子5000余册,咨询服务群众1500余次。受到了市民朋友的热烈欢迎。
二是落实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办公会议学习相结合,每季度至少1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做到以学促用,以用验学,机关领导干部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决策,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020年,科技局将继续按照《实施纲要》和《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任务措施分工方案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技创新。聚焦“四个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创新引领型企业;广泛汇聚一批创新引领型人才;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引领型平台;加快发展一批创新引领型机构),深化“三大行动”(深化创新型龙头企业树标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积极融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强与“三中一清”(中科院、中关村、中国科协、清华大学)合作,凝聚创新资源,汇聚创新要素,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三是不断提高科技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能力。强化法治教育和法治考核在年度培训和考核评价中的比重,提高干部职工明法、讲法、信法、按法律办事的能力,积极发挥法治对科技事业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