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科技局
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
工作的通知
为保证市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经领导研究,决定对《濮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管理办法》(濮科〔2017〕87号)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项目《濮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管理办法》
评估时间:11月20日
评估地点:市科技局六楼会议室
评估内容:市科技金融与服务业科召集部分科技企业孵化器组织召开《濮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管理办法》(濮科〔2017〕87号)后评估座谈会,对该文件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工作。
市科技局参会人员:市科技局副局长韩占府、总工程师刘永明、市科技金融与服务业科科长崔发奎及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同志、部分科技企业孵化器负责人。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安排
(一)市科技金融与服务业科准备《濮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管理办法》(濮科〔2017〕87号)一式10份。
(二)市科技金融与服务业科科长崔发奎介绍《濮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管理办法》(濮科〔2017〕87号)实施情况。
(三)会同科技企业孵化器负责人就《濮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管理办法》(濮科〔2017〕87号)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四)评估要点:该文件执行情况、监督情况、需要修订的内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五)市科技局副局长韩占府同志提出评估要求。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