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科技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
工作的通知
为保证市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经领导研究,决定对《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濮科〔2018〕41号)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项目《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
评估时间:5月19日
评估地点:市科技局六楼会议室
评估内容:市政策法规科召集部分市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召开《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濮科〔2018〕41号)后评估座谈会,对该文件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工作。
市科技局参会人员:市科技局副局长韩占府、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艾延坤同志、部分市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安排
(一)政策法规科准备《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濮科〔2018〕41号)一式10份。
(二)政策法规科艾延坤介绍《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濮科〔2018〕41号)实施情况。
(三)会同市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就《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濮科〔2018〕41号)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四)评估要点:该文件执行情况、监督情况、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五)市科技局副局长韩占府同志提出评估要求。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