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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4-23 19:38:37    点击:408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科技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

工作的通知

为保证市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经领导研究,决定对《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濮科〔2018〕41号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项目《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

评估时间:519

评估地点:科技局六楼会议室

评估内容:市政策法规科召集部分市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召开《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濮科〔2018〕41号后评估座谈会,对该文件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工作。

市科技局参会人员:市科技局副局长韩占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艾延坤同志、部分市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安排

(一)政策法规科准备《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濮科〔2018〕41号一式10

(二)政策法规科艾延坤介绍《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濮科〔2018〕41号实施情况

(三)会同市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就《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濮科〔2018〕41号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四)评估要点:该文件执行情况、监督情况、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五)市科技局副局长韩占府同志提出评估要求。

                            20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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