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濮阳市科技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4-23 17:35:46    点击:25511次    [关闭本页]

各县(区)、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引领与产业集聚水平按照《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濮科〔201387的要求,规范园区科学化管理充分发挥各地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24年度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园区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为完善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园区发展符合国家、省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的相关政策;

(二)园区主体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并运行二年以上有一定的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清晰的地理界线,科学的规划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区,明确的主导产业(产品),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三)园区有长期稳定的技术人才队伍和技术依托单位,有产学研合作活动,有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成果转化与推广体系及较强的科技开发和创新能力;

(四)园区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在研项目和示范推广转化的技术成果在科技开发、示范推广方面有一定比例的研发投入;

(五)园区生态效益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生产环境(水、气、土壤)符合国家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废弃物(废物、废水、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土地和水资源实现永续利用与可持续发展;

(六)园区有健全的管理体系和完善的运行机制,有先进的生产技术模式、高效捷的管理模式及稳定可靠的市场营销模式。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报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实施方案等有关材料

(二)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的园区项目进行筛选、初审、推荐,并以文件形式报送市科技局。

三、申报材料

(一)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见附件1

(二)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实施方案(见附件2

(三)有关配套附件资料(如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明、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已获得的科技成果、专利、注册商标和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的证书复印件等)。

将以上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纸质材料报一式三份,申报书及方案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

四、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并在筛选、优化的基础上,向市科技局推荐,2024517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一式份报送市科技局农村科,同时报电子版。

(二)各县推荐数量原则上不受限制,要坚持标准,优中选优。申报表格可从濮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pykj.puyang.gov.cn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人:郭向东     张晶晶

联系电话:6666208

电子邮箱:pykj6666208@126.com

 

附件:1、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

              2、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实施方案

  2024422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领导信箱 | 监督举报 | 咨询留言 | 征集调查 |
Copyright ©2001-2026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主办 濮阳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中心承办
备案编号:豫ICP备20210018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36
Tel:0393-6661626 科技局办公室电话:0393-6666200 传真:0393-6666200

本网原创内容可免费转载,转载时请注明“来源:濮阳市科学技术局”。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必须是目的合理、善意引用,
不得对本网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
本网不承担责任,并有追究转载方法律责任的权利。